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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标志灯适用范围及使用条件介绍

更新时间:2019-07-27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937

防爆标志灯适用范围:
  
  1.防爆标志灯*符合GB3836.1-2000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有些:通用需求》、GB3836.2-2000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有些:隔爆型:“d”》标准的需求;
  
  2.首要适用于1区或2区风险场所,ⅡA、ⅡB类T1~T6`组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环境,在沟通50Hz、额外电压至220V的电路中,作为消防通道分散口等指示用;
  
  3.防爆标志灯按作业方式分为:继续型和非继续型。
  
  防爆标志灯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牢靠作业:
  
  1.设备地址的海拔不约束;
  
  2.周围环境温度为-20℃~+40℃,且24h内的均匀值不超越35℃;
  
  3.设备地址的空气相对湿度在zui高温度为+40℃时,不超越50%;在较低温度下答应有较高的相对湿度,zui湿的月均匀zui低温度不超越+25℃,该月均匀zui大相对湿度不超越90%;
  
  4.在无剧烈振荡、冲击及摇摆的当地;
  
  5.在富含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环境场所;
  
  6.污染等级为3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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