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小时销售热线

15868051231

技术文章

我的位置:首页  >  技术文章  >  防爆配电箱设计使用要求

P产品分类RODUCT CATEGORY

防爆配电箱设计使用要求

更新时间:2019-06-17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71

防爆设备定义: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。
 

  防爆等级分为两类
 

  Ⅰ类:煤矿井下电气设备;
 

  Ⅱ类:除煤矿、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。
 

  Ⅱ类又可分为ⅡA、ⅡB、ⅡC类,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;ⅡC可适用于ⅡA、ⅡB的使用条件。
 

  说明:ⅡC标志是较高的防爆等级,但并不表示该设备性能。
 

  zui高表面温度: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zui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,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所达到的zui高温度。zui高表面温度应低于可燃温度。
 

  例如:防爆传感器环境的爆炸性气体的点燃温度为100℃,那么传感器在zui恶劣的工作状态下,其任何部件的zui高表面温度应低于100℃。
 

  环境温度
 

 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zui高表面温度划分为T1-T6组别
 

  T1 450℃
 

  T2 300℃
 

  T3 200℃
 

  T4 135 ℃
 

  T5 100 ℃
 

  T6 85℃
 

  所以根据设计要求 选择配电箱

  • 电话:TEL

    0577-61710339

  • 邮箱:EMAIL

    378370285@qq.com

  • 传真:FAX

    0577-61710339

版权所有© 2025 浙江浙创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  备案号:浙ICP备19025841号-10

技术支持:环保在线     管理登录     sitemap.xml

TEL:0577-61710339

扫码加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