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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配电箱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

更新时间:2019-04-19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09

防爆配电箱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

为了保证财产和生命安全,对于电气作业.国家统一规定了防爆配电箱

 浙江浙创防爆电器有限公司

 

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,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:
(1)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防爆双头应急灯和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,并穿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具,如静电衣、隔离措施等。
(2)防爆配电箱线路在术经侧电笔确定太电前,应一律视为“有电”,不可用手触模。
(3)不准在设备运转时拆卸修理电气设备:必须做到以下条件,方可进行工作停机:切断设备电源;取下来验明无电,并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“防爆配电箱、禁止合闸”的警告牌。
(4)使用测量工具时禁止超范围使用.电工选用的低压电笔只允许在50Dv电压以下使用。
(5)防爆双头应急灯、户外高压隔离开关及插座等防爆设备的电压额定位(如额定电压、额定电流等),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及使用规定。
(6)登高作业完毕后,必须及时拆除临时接地线,并捡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在防爆配电箱。
(7)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厂作结束后,需拆除警告告牌,所有材料、工具、仪表等随之撤离,安装好原有的防护装置.全部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撤离工作他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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